近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部署,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在广东省原有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一条措施,为接下来三年省属企业“改革向哪走”指明了方向。
《若干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配置了国有资源。围绕“服务全省、带动产业、注重效益”的目标,从强化广东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管理、优化配置国有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到2022年,85%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二是进一步激发省属企业动力活力。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为抓手,打造精干高效的集团总部,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2020年底前完成总部职能、机构和岗位设置调整。
三是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0年制定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制定并实施省属企业资本运营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2022年实现1-2家省属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力争每家省属企业至少有1家主业上市公司。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要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加大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力度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五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构建综合监督体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把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到实处,加强企业家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若干措施》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把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改革合力。省属企业要按照国资国企改革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和更好服务全省战略目标。
关键词: 广东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