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电子商务法等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纳税有哪些利好消息?农村土地承包对农民产生哪些影响?网上购物有哪些更实在的保障?……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解读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个税新政让纳税人获更大减税红利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1日正式实施,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红利。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个人也可以到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此外,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此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建国认为,此轮个税改革以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谋求税收公平为主要目标,较大幅度提高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低了中低收入阶层适用税率,尤其是新增了减税“含金量”非常高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些改革举措不仅切实降低了纳税人尤其是普通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调节了收入分配,而且有利于减轻民生压力,提升民众消费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电子商务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文华介绍,作为历时五年、四审、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方调研、反复论证的第一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通过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引导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往网上购物,一些商家雇水军、刷好评屡见不鲜。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平台也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评价。
电子商务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规定了不得根据“用户画像”进行“大数据杀熟”——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搜索结果的,应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对网上出售假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电子商务法也规定了经营者具体的义务和严厉的法律责任。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等。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农民权益保护
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周应江认为,本次修法的突出亮点在于,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确立了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具体要求和路径,进一步明晰了集体组织、承包农户、经营主体各自在集体土地上的权利义务,为承包地享有与利用的分离以及家庭承包、多元经营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制度规则,将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的财产化等发挥积极作用。
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这将有助于稳定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承包经营预期,加大对承包经营的投入,促进农业生产效益的提升。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化了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等,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王春霞)
关键词: 元旦施行的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