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触媒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触媒创想公司”)、北京数字简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数字简史公司”)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一年前,爱奇艺公司也曾以同样的诉由向杭州某科技公司索赔500万。

除了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也受到了“刷量”的冲击并通过法律途径开始反击。2019年1月,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向“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运营商索赔100万元,称其提供的针对快手用户的虚假粉丝量、视频播放量、双击量及评论次数等多种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平台为何对“刷量”0容忍?所谓“刷量”,就是引导销量、流量的行为,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无论是由爱奇艺发起的“视频刷量第一案”还是快手公司起诉“短视频人气助手”,平台发起诉讼的理由均为“不正当竞争”,而且会在起诉理由中提到平台的经营机制被破坏或经营秩序被扰乱。

2017年8月,爱奇艺以“刷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将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0万。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爱奇艺最终获赔50万。

“刷量行为会导致视频网站无法判断哪些是真正受欢迎的视频内容,还有视频内容的合理版权许可费区间。”该案中爱奇艺公司的代理律师马远超曾向南都记者表示,自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三名被告在爱奇艺网站制造了9.5亿多次的虚假视频内容访问次数。

“刷量”除了可能影响视频网站制定正确的经营策略以外,也可能对平台当前的业务造成影响。快手公司在起诉时曾提到,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粉丝头条服务将在快手发布的内容进行推广而增加视频的曝光度,这也是一项有偿推广服务。而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则提供了另一种渠道。用户可在现金充值后换取积分,再以积分直接购买针对快手平台用户的虚假粉丝量、视频播放量、双击量及评论次数等多种服务,快手公司认为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平台的正常经营机制,直接影响其有偿推广服务及其收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明码标价:过万播放量售几元至几十元不等在爱奇艺公司诉触媒创想公司、数字简史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中,爱奇艺公司提到,上述两家被告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共同的销售人员,为第三方提供针对“爱奇艺”网站视频刷量服务、“爱奇艺号”用户粉丝刷量服务等。

“刷量”广告截图。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在对外从事刷量、刷粉丝业务过程中,按照播放量60-65元/万次、粉丝量0.1元/个、点赞量0.05元/个、评论数1元/条的收费标准报价,二公司以销售人员或者数字简史公司名义,对外收取报酬。

“判断哪个视频火不火的依据是什么呢?很简单,视频的点击量、播放量就是主要考量因素!现顺应用户需求,火速推出刷微视播放量、刷美拍视频播放量的业务。”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诸如此类的“刷单”广告在微博、QQ群、网页中均可以轻易搜索到,部分商家会根据不同的平台提供“细分服务”,如刷抖音点赞、优酷PC带指数、优酷刷赞、美拍评论等。

“1万浏览5块钱,你可以分批买来看效果。”一名商家向南都记者介绍,刷流量需要先提供链接及预计购买的量,按照流程完成支付后商家会安排数据。

“刷单”被指影响广告定价,爱奇艺已关闭播放显示部分视频本身也需要付费观看,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表示,在此前提下“刷单”行为会影响平台的广告定价和营销宣传,还有可能涉及平台和发行商分成等问题。

“刷单问题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规定。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竞争关系,视频平台自己会参与制作或发行,有的视频会向平台够买广告位,以换取靠前的排位。”刘旭称,有的视频没有购买这类服务,而是依靠第三方低价刷单,这相当于在抢平台生意。

2018年9月,爱奇艺公开声明称将正式关闭全站前台播放量显示,今后将逐步以内容热度代替原有播放量。“在‘唯播放量论’的影响下,不少从业者将播放量数据作为目标,甚至令行业滋生出刷量等违法行为。行业健康可持续成长的土壤遭到破坏。”爱奇艺首席内容官王晓晖也曾公开表示,播放量并非是评价作品质量、受用户欢迎程度的最优指标。过度关注播放量给行业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大量的优质作品因为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被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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