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也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底额最大,在全国有着重大影响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件,涉诉的双方都是互联网方面的重要企业,案件的宣判也将对互联网领域的竞争规则,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有着重大的意义。
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的纠葛由来已久,被业内称之为“3Q大战”。双方矛盾最早产生于2010年,由于腾讯推出的QQ管家挤压了奇虎360的市场份额,因此奇虎360也发布了针对QQ的隐私保护工具,由此导致网民只能在两家公司的软件中选择一家,随后,在工信部的调停和干预下,奇虎360宣布召回扣扣保镖软件,腾讯公司也发表公开信向网民致歉。但3Q大战并没有停止,当年10月双方走上了轮流诉讼之路。腾讯先后在北京和广东两次起诉360不正当竞争,经过多次审理后均判定腾讯胜诉。而奇虎360也两次起诉腾讯,一次是诉腾讯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定奇虎360胜诉;另一次就是诉腾讯妨害市场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并最终一直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今天最高法的判决,就是针对这一诉讼作出的。对于这一最终结果,当事双方和反垄断专家均表示,从长期来看,该案有利于行业发展。
腾讯法务综合部总经理 江波:通过咱们这个终审的判决,它能够让这个所有参与中国的互联网这个市场的市场竞争者,都清楚正当竞争的边界在哪里?不正当竞争的边界在哪里?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叫做滥用市场社会地位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呢,我相信对于整个市场的这个竞争成本,经营成本的降低是非常有好处的。
奇虎360法务总监 范勇:判决结果一方面是给创新企业提供了希望,另外一方面也给巨头企业给予警示,给予促进,我觉得这个是一个双方面,双赢的一个判决所传达的因素吧。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 吴汉洪:这样一个案件,实际上也清楚的告诉我们,在互联网领域,这种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这个产业领域,那么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政府作为监管的主体,用反垄断法来监管一些企业的市场行为。1140所以这个案件我觉得对中国反垄断领域,是非常有积极作用的。
判决将对互联网业产生指向性影响
此案是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涉诉双方均为我国互联网领域中的领军公司,业内专家认为,本案的判决将对互联网行业产生指向性影响,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案件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关键词: 360诉腾讯垄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