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升级,饿了么年内再次被罚
由于涉及强迫商户“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记者9月14日获悉,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万元。据悉,这是继今年4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罚款后,2021年饿了么再次因不正当竞争而被处罚。
记者注意到,随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以来饿了么与美团相继因涉及强迫商户“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接连遭到了处罚。
这次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且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了其店铺。饿了么此举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恶意明显,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受限,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服务的正常运行,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勒令饿了么赔偿美团外卖经济损失。
此前针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已出具行政处罚认定书。认定书披露,饿了么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外卖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已经在饿了么上线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而对于已在饿了么上线,又在其他平台上线的商家,饿了么则采取技术手段缩小商家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等方式,要求商家必需独家上线饿了么。
有天长市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在上线美团后,饿了么业务员威胁称,如果不从美团下线,就要缩小配送范围,最终该商家在饿了么的配送范围被多次缩小,配送费也从最初的每单4元提高到每单9元。
还有当地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如果同时上两个平台,饿了么的扣点会涨到23%,且不能享受新店的优惠。
事实上,今年4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由于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饿了么合作,当时判定饿了么需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万元。
更加发人深思的是,饿了么与美团其实都涉及过“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前9月13日传出的消息显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新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随着我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升级,今年以来美团也已三次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败诉。换言之,在个别地区“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饿了么与美团少数管理人员的“常规操作”。
眼下,国内针对反垄断的一系列调查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在反垄断调查力度空前的背后,则显示了我国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求企业必须依法规范发展的决心。事实上,我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的基调并未改变,但企业必须在制度的监管下进行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