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在即,醉驾入刑再一次热了起来。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计划提交建议,对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者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限制记录查询和解封。这还没完,朱律师还抛出更重磅的建议:取消醉驾罪!
唉,之前宣传醉驾危害的时候,都是强调“一律入刑”“一律开除公职”,甚至所谓进入档案影响三代“政审”,总之“醉驾一回、坑了三代”,怎么现在有人说要封存醉驾的犯罪记录?刑法的震慑效应如何实现?
不只是这一桩事,前不久,一起醉驾被不起诉案也引发了网民的热议。
西安的姚某被警方查出醉驾,血醇浓度高达144.32mg/100ml,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检察官认为,姚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而且,姚某酒驾是因父亲突然晕倒,着急看望父亲,公司也证实姚某工作表现良好,结果,检察官决定不起诉。
此事让一些网友质疑:现在“工作认真”就免刑的吗?
的确,你如果关心一下相关新闻,或者身边有亲友酒驾“中招”,就会发现很多醉驾案件正在做“降格”(当然也是法律范围内)的处理,有的不起诉,转为行政拘留;有的虽然判刑,但是缓刑。很多网友并不认可“走回头路”,甚至认为西安的不起诉背后肯定有猫腻。
经过大量宣传,大多数司机能够做到喝酒不开车 网络图
那么, “醉驾入刑”这十多年到底走过了怎样的历程?
2008年,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被追究相当于杀人罪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改判无期,一时舆论哗然。
当年多起类似血腥醉驾案引发全民怒火,客观上推动醉驾入刑,因为当年只有“交通肇事罪”,只有造成严重的伤亡结果才可能构成犯罪,而醉驾哪怕喝得再多,只要不出事,那就是行政拘留。
2010年,刑法正式修订,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不需要有“情节恶劣”的附加条件,只要是醉酒驾驶就可以构成犯罪。而且为更好发挥震慑作用,宣传时更多强调的是“一律入刑”。
当时,某著名音乐人撞到枪口上,醉驾出车祸,被快审快判,结结实实地被判了顶格的六个月的拘役。
我当时的感受是,酒桌上再没有人敢劝酒了,逼酒灌酒,少了,毕竟有“王法”在。
可以说,当年“一律入刑”既起了普法作用,也堵上执法的漏洞。
“醉驾入刑”11年了,也带来了新问题。首先,现在醉驾取代盗窃,成了中国第一大罪,截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刑”占刑事案件总数25.9%。
法学家周光权提出“醉驾每年让30万人入狱”,这就导致醉驾严重占用司法资源,包括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取消“醉驾入刑”,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2021年江西南昌警方直播查醉驾过程,遇到不配合的司机
但是,明显老百姓不太买账,认为就是应该“机械执法”,大家都没漏洞可以钻,必须王子庶民“一律入刑”,否则,让司法人员有了自由裁量权,很容易被理解成“后窗程序”——上头开了口子,基层可能成为一扇破门。法律成了橡皮筋。
这就形成了法律专业意见和民意朴素感情的分野,应该说双方都没有错:专家想更精准适用刑罚、节约司法资源,而民间怕的就是“执法有空间”,毁掉之前用鲜血换来的“醉驾入刑”。这两年来围绕着个案,围绕着修法动议,一直有很大的争议。
又到了两会时段,“醉驾入刑”的讨论到十字路口,修法还有距离,但可以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