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太原市清徐县金胜村人,那下面这则宅基地拆迁补偿你可要看仔细了,第二宅、两户一宅、超面积、空宅基地等情况,补偿标准各不相同。
为了更好的推进城中村改造,金胜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多次与议事委员会商议,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制定了以下解决办法,并报上级政府批准,特此公告如下:
一、第二宅的确定方法
根据金胜村实施的产权置换方案,以宅基数的4.2分为基数,经多方协商结合金胜村的实际情况,确定以2.1分(含)为二宅的确定基数,大于等于2.1分的奖励5万、搬迁费0.3万、6分之内每平方补偿1500元、6分以外每平方补偿100元,建筑面积按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标准为框架800元每平方,砖木700元每平方),不足2.1分的取消奖励与搬迁费,其他补偿标准与二宅一致。
二、关于两户一宅的补偿办法
办法一:符合两户一宅的合法宅院,其中家庭成员未参与过其他宅院的置换,可按宅院实际面积进行产权置换(不得调补)置换面积最大不得超过8.4分。
置换办法:实际分数×130m²/分(可5000元/m²兑换)
实际分数×15m²/分(可10000元/m²兑换)
实际分数×4万/分(按4.2分基数核算)
过渡费12万,搬迁费0.6万
拆迁奖励一宅计算
地面建筑的残值补偿实际分数进行核算,即:
实际分数×66.67×2×600元/m²
实际建筑面积:框架200元/m²、砖混100元/m²
办法二,符合两户一宅的合法宅院,其中家庭成员未参与过其他宅院的置换
置换办法:每宅1100m²住宅(可按5000元兑换现金),过渡费12万,搬迁费0.6万/宅,无任何奖励及残值补偿。
以上实施办法拆迁户可根据自己宅院的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产权置换,并签订四方协议办理拆迁手续。
三,关于空宅基地及批条确定办法
1、空宅基地的持有人在无第一宅产权置换的情况下,交回手续后,可将空宅基地进行产权置换,但不享受空宅基地的地面残值补偿,即只享受调补奖励、过渡费置换等权利,以4.2分为基数,调补不够的实际分数置换,置换住宅130m²/分,可按5000元/m²兑换现金)置换商业15m²/分,可按照1万元/m²兑换现金,每分地奖励4万元,每宅6万元的过渡费及产权置换方案规定的按期拆迁奖励。
2、参与过产权置换,并且持有空宅基地的手续的,每宅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3、只要批条无实际宅基地的,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四、前期不符合二宅标准已结算的,回指挥部协调解决处理。
未尽事宜一事一议的原则实施,最终解释权为金胜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2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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