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2015-2018年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4]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下发的《山西省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2014-2018年实施方案》和《山西省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开发办[2014]150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机制,加快推动天镇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阶段扶贫开发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为着眼点,以大幅减少贫困人口,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目的,逐步完善和创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让利扶贫事业,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放大效应,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促进贫困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按照省《实施方案》和《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开发办[2014]150号)的要求,县扶贫办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镇支行认真协商,签好合作协议,对操作细节进行认真磋商,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计划在开始实施阶段,县扶贫办前期以试点模式,初步推荐农产品加工企业5个,蔬菜种植和养殖专业合作社22个,从事种养业贫困户55户(每户贷款3万元以下),进行发放贷款,经过实际检验考察,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县推开此项工作。

三、实施范围及期限

在全县11个乡镇222个村,从2015年—2018年全面实施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

四、贷款规模

县扶贫办商同县财政局选定邮政储蓄银行天镇支行开设专户,注入2014年省级财政下达风险补偿金规模伍佰万元,今后也以省下达该项资金为准。邮政储蓄银行按照注入风险补偿金额的8倍以上放大贷款额度,县扶贫办要保障风险补偿金专户资金安全,县财政局要对专户实行监管。

五、贷款支持对象

1、主要支持建档立卡从事特色产业生产经营的贫困农户。

2、适当支持通过“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

3、国家、省、市确定的扶贫龙头企业。

4、原则上要求农户贷款占比60%以上。

六、贷款的主要用途

用于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所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种养业、服务业、运输业、农家乐旅游业及小型加工业等。

七、贷款产品

1、富民贷:邮储银行对农户的小额贷款,1000元—5万元(含)。

2、强农贷:扶贫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固定资产投资在50-200万元可贷款5万元—50万元(含)、投资200-500万元的可贷款50-100万元、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可贷款100-300万元;扶贫龙头企业投资在200-500万元的可贷款50-100万元、投资500-1000万元的可贷款100-300万元、投资1000-2000万元的可贷款300-500万元,最高的可贷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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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贷款期限

1、一般不超过2年。

2、从事林业、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并可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九、贷款利率

1、按照保本微利、让利于农的基本原则,在银行自身承受能力范围内实行最优惠利率。

2、在基准利率6%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60%,暂时执行上限9.6%利率。

十、贷款流程

县邮政储蓄银行按照与县扶贫办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开展金融扶贫工作,贷款发放对象和放款金额以及本息回收最终由县邮政储蓄银行自主确定。

1、农户自愿申请,先由贫困户或联保户提出贷款申请(5户联保贫困户不少于2个,3户联保贫困户不少于1个)。

2、村委会受理、审查列出贷款清单报乡镇。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复核。

4、县邮储银行对县扶贫办推荐的贷款户进行征信、入户核实、确定贷款名单,并报县扶贫办备案。

5、县邮储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批、发放贷款。

6、县扶贫办依据省文件精神协同邮储银行进行贷后管理。

7、县邮储银行收回到期贷款。

十一、贷款风险管理及配套扶持政策

1、发放贷款遵循“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

2、为做实金融扶贫产业,扎实推进农民增收致富,确保金融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扶贫办要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联保小组层层签订承诺书,实行契约化管理。县扶贫办全面负责金融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的监管;村负责村联保小组的监管;村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互相监督金融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一旦发现贷款户弄虚作假未用于产业发展,对其贷款立即取消或收回。

3、贷款贫困户因非道德因素造成本息损失需补偿的,由邮储银行提出,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经审查确认金融机构没有过失的前提下,启动专户中风险补偿金进行补偿。其余贷款户不按时还款,以至于有多次逾期,情况严重的,就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客户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能享受国家的扶持补贴;企业及项目不可在工商局注册、年检,不再享有补贴;必要时通过报刊、广电等媒介对黑名单客户进行曝光。

4、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山西省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风险补偿金资金的监管以县财政局为主。

5、鼓励贷款对象参加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借款人定期寿险及产业灾害等保险。

6、对金融扶贫贷款对象的贴息,按中央和省对应文件执行。

十二、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成立县级金融扶贫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实施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

组长:刘川楠(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吕广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策(县财政局长)

汪鹏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彪(县扶贫办主任)

白建国(中国人民银行天镇支行行长)

靳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镇支行行长)

王凤清(中国财险公司天镇县支公司经理)

宋奕(米薪关镇党委书记)

原存柱(玉泉镇镇长)

宋君太(谷前堡镇镇长)

刘振云(卅里铺乡乡长)

吴志峰(南河堡乡乡长)

李建利(贾家屯乡乡长)

安建清(赵家沟乡乡长)

唐广平(南高崖乡乡长)

高顺(张西河乡乡长)

高平福(逯家湾镇镇长)

杨忠(新平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贾彪同志兼任。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发展此项工作;各乡镇扶贫专干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本辖区各村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引导,做好协调联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意义和工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部门和村要建立村级小额贷款信用等级,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对象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加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做到讲信用,及时还贷,努力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形成良好的金融信贷扶贫工作格局。

3、完善风险防控,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扶贫风险分担、防控机制,积极引导相关保险公司出台与金融扶贫贫困户贷款对接的专属保险产品,制定优惠政策,对出现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事故等风险情况进行补偿,有效分散、转移贷款风险。扶贫办、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及县邮政储蓄银行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4、配套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金融扶贫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又要经常下乡村,进农户;县政府拨付一定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县扶贫办要按照省市金融扶贫有关政策,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金融扶贫政策和管理办法,要让金融扶贫尽可能多的惠及贫困群众,要能最大限度保障风险补偿金的安全;县财政局要对风险补偿金进行实时监管;县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承担金融扶贫具体工作,制定科学、简便、安全的贷款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既方便操作,又能真正起到扶贫惠农的作用;各乡镇、各村要充分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做到让群众家喻户晓,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金融扶贫这项富民政策,早日实现致富奔小康。

5、建立通报批评、表彰奖励机制。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对考核指标的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金融扶贫工作进行通报,逐步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督事、评绩、考人“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真正发挥扶贫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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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县扶贫办 邮政储蓄银行 邮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