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广电报后浪视频报道,4月24日,陕西铜川。一女子吃火锅拍照发朋友圈,不料暴露点餐码,被恶意下单2万多元。

店家表示,“我们点餐码被她发出去了,然后她的朋友就把点餐码发到了好多群里”。发现这一情况后服务员立刻找顾客核对,最终给顾客把没点的菜取消了,只付了200多。

直到昨天还有人给这张桌子下单,后台设置了超出限制距离无法下单,给日常经营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今年2月,北京一博主在微博上“晒”出在饭店吃饭的照片,不小心拍到了点餐的二维码,结果被网友下单点了价值300多万元的菜……

据央视网,律师表示,网友远程下单的行为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严格从合同法的层面分析,网友远程扫码下单的行为其实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合同成立后,各方都应依约履行合同,如果餐馆提供了餐品,则餐馆有权要求网友支付相应餐费。

一部分网友自认为远程扫码不过是恶作剧行为,并无点餐的真实意思,合同根本不成立。

彭艳军律师解释,即便合同不成立,网友也应该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餐馆因此受到的损失,但如果餐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有过错,比如没有尽到谨慎义务,没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并加以核实而导致损失扩大,则餐馆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彭艳军律师提醒,订立合同时,各方都应谨慎注意,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关键词: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