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自治区(兵团)铁路护路联防组办公室联合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等多地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宣传启动仪式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新疆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规定的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4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该《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对“双段长”工作机制、铁路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更好地开展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管理规定》共28条,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安全管理活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

《管理规定》对铁路运输安全企业和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铁路安全联系会议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铁路安全管理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范围,还对铁路企业和沿线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铁路沿线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沿线水库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界定。

《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自治区在铁路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新要求的具体行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管理规定》,对于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保障铁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日上午,自治区护路办六室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社区以“面对面+快速讲解”的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社区和企业单位认知面,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互动讲解、试卷参与答题等形式,向400余名职工进行宣讲,以点带面扩大宣传影响力。

在乌鲁木齐火车西站,自治区护路办向西站地区各单位赠送《管理规定》宣传册,并向正在执勤的护路民兵发放宣传册,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依法管理,为铁路运输安全构筑坚实堡垒。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将《管理规定》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将《管理规定》与爱路护路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相结合,持续推进铁路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深入铁路沿线周边建筑施工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建筑施工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生、周边居民爱路护路的安全意识。加大《管理规定》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共同维护和执行铁路安全管理规章的自觉性,严格执行管理新规,共同推进平安铁路建设。(记者:朱彤)

关键词: 铁路安全 铁路运输 乡村振兴 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