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品厂房监管,佛山出招。从准入到交易,佛山严禁商品厂房引入落后淘汰项目,对特定主体设置投资和税收门槛,厂房最小套间分割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并将建立专门平台规范网签和租赁备案,严打价格违法、不合理收费及炒厂房行为。

5月10日,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获悉,《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商品厂房监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已印发实施。通知强调,要建立产业准入、开发报建、施工建设、宣传销售、使用运营、产出考核“全链条”监管机制,防止商品厂房违规住宅(公寓)化、办公化、商业化。

强化产业与主体准入

这类项目税收不低于55万元/亩·年

为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将强化产业类型准入监管。商品厂房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政策及佛山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重点引入佛山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面向佛山市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严禁引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法规政策明确限制和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与项目。

针对主体准入,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区对于主体为商品厂房开发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低于55万元/亩·年;高明区对于主体为商品厂房开发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低于30万元/亩·年。

记者注意到,这与《佛山市产业载体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下称《方案》)首提“加强工业用地效率监测”是相契合的。该《方案》曾阐释,所谓效率监测,主要是按年度监测各行业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含亩均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或亩均工业总产值)。

限制平面套间分割

最小分割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在规划、施工许可管理和验收环节,“防止住宅(公寓)化”是重点。

通知要求,单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筑设计应有别于商业、商务、住宅项目,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飘窗与阳台;建筑平面一般应为大开间,除配电房、工具间等辅助房间外,单层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最小的房屋套间分割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限制分割,建筑平面布局中不得预留可用作单间分割的墙体和结构柱。

具体布局中,卫生间、茶水间、饮水供应点、各类井道必须集中设置,不得预留可作为住宅用途排水、排污、排烟及燃气等管道和非集中设置的卫生间沉池;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诸如“公寓”“卧室”“客厅”“阳台”“厨房”等类住宅功能描述;工业生产性用房屋顶平面除逃生通道外,不得设计、建设和预留便于增加建筑面积的墙体、结构柱、构架。

抑制炒厂房行为

严打价格违法、物业不合理收费

防止厂房炒作,更关键在于交易和监管整治。

在厂房交易环节,佛山将建立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交易与租赁监管一体化平台,实施平台交易网签备案和租赁合同备案管理。

针对违法行为,佛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转供水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乱收物业管理费等行为整治,依法监督规范商品厂房开发运营主体收费行为,指引商品厂房开发运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并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

佛山将严厉查处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抑制商品厂房炒作;指引市场主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依法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托佛山市广告智能大监管平台和佛山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

关键词: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营商环境 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