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362人,提起公诉4289人;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力度,通过抗诉纠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畸轻案件9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23.94万元,开展心理疏导及心理测评968人、帮助协调转学85人、协助落实生活安置76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57人,不起诉548人,附条件不起诉1269人;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97人,提起公诉3343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法律援助5217人,亲职教育1.1098万人,帮助教育1.8731万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
与此同时,我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全区检察机关联合公安等部门建成48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场所;深化全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一院一品牌”创建,形成“关爱明天桂检护航”“桂检晨晖”“北检星光”“春晓工作室”等128个有影响力的品牌矩阵;加大与民政、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全区共有15个单位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命名、3个单位获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