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酱油、儿童面条、儿童奶酪、儿童牛排……近年来,标有“儿童”二字的食品受到广大家长青睐,价格也比同类普通食品高。6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提醒家长,包装有“儿童”字样的食品不一定比普通食品更适合儿童,关键要看标准和配料表。

调查发现,包装标有或宣称“儿童”的食品种类繁多,销量也比较高。以网上销售的一款吐司为例,产品宣称“儿童营养吐司”,月销量达2万单,但配料多达22项,执行标准是普通面包国家标准。还有一款月销量达3000余单的意面,包装虽没有“儿童”二字,但宣传图却标注“儿童意面”,当咨询客服“与普通意面有何区别”时,对方表示“面是螺旋面,其他都是一样的”。

两部门提醒称,其实,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各国对儿童概念均无明确统一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问答第二十九条解释,可以理解为:已满36个月但不满15岁的人群均可认作儿童。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并没有“儿童食品”这一概念,我国只有针对0至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等。还有一些涉及儿童食品团体标准,如《儿童速冻含馅米面食品》(TCGCC34—2019)、《儿童肉类制品通用要求》(T/ CMATB9002—2021)。因此,消费者不要以为食品包装或宣传页面注明“儿童”就一定更符合孩子生长发育需求。在执行相同标准的前提下,其实市面上打着“儿童食品”旗号的产品与同类普通食品成分没有太大区别。

除了食品领域,其他领域产品也存在打着“儿童”旗号,实质与普通商品没有区别的现象,目的是迎合家长爱孩子的心理从而卖出高价。在没有强制标准的情况下,市面上有的“儿童食品”不仅与普通食品没有太大区别,有的厂家为了迎合儿童口味,甚至可能加大调味料或添加剂的使用。因此,判断食品适不适合孩子吃,关键要看标签执行标准以及配料表,建议家长优先选择配料表比较简单以及少油、少糖、少盐的食品。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普通食品 营养价值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