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法院干警在三坊七巷景区为来往的社区居民、游客发放防范经济犯罪类宣传手册。 福州鼓楼法院供图

中新网福州6月13日电 (王芳)1280元“非遗产品”=2000积分+2天1夜旅游+积分兑换陵园灵位+每天现金返利……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施某某、曾某某、林某等9个被告人以“东方非遗”项目,集资诈骗124名老年人1900多万元。

“老年人或许只想领个鸡蛋就走,但是只要一听,十有八九会动心。”被告人曾某某供述,他招录了三名员工,到街上找5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传单,通过免费领取鸡蛋、挂历、保健品吸引老年人到店里听讲座,向老年人宣传并推销“东方非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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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份以来,南京某公司、某陵园公司在福州市设立多家门店,招募店员,以向中老年人发放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利用领取鸡蛋、保健品等活动,招揽顾客到门店内,公开宣传并推销“东方非遗”项目。

据介绍,该项目以买卖南京某公司玉器、瓷器等非遗产品作为名目,实际以金钱换取陵园公司会员积分,通过积分与人民币按1:1比例回购的方式,将顾客的消费积分每日返现。该项目承诺顾客实际得到的返现金额远高于顾客投入。每家门店的店长或财务每日将收取的会员消费款转入南京总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公司财务再通过个人账户将供顾客提现的备用金转入门店店长或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

福州鼓楼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某某、曾某某、林某等9人作为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参与犯罪,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资金达人民币1900多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案发后协助部分集资参与人从总公司获得全部退款或部分退款,部分集资参与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对9名被告人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鼓楼法院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将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及冻结在案的赃款,按比例全部及时发还未退赔到位的集资参与人。

2019年以来,鼓楼法院受理养老诈骗案件28件,审结22件,审结案件涉案金额达3.6亿元,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判处罚金221万元,责令退赔2.4亿元,全力追赃挽损,执行到位251余万元,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完)

关键词: 鼓楼法院 违法所得 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