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永济市实施多项举措全力促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在实际工作中,永济市按照“六有”要求,在全市10个镇(街道)分别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由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辖区内各类执法力量,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同时,该市从规范执法队伍、执法权力、执法行为及协调运转4个方面发力,调整完善各项规章流程,切实强化执法规范。
此外,永济市还从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执法效能方面着手,加强市镇(街道)两级检查监督,综合推进镇(街道)依法履行职责。市司法局和市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实施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加强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监督管理职责,对本级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督查,促进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