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

据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自2022年6月起,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缓缴期限为7个月。到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经审查确认后,可继续申请缓缴,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待企业经营好转后,再恢复正常缴存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具体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5%—12%范围内选一个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申请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日到期之后5日内全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视为正常还款。短期内不能正常还款的,可按规定申请延期还款,最长延期还款期限为7个月,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延期还款到期后,借款人要按时正常还款,并一次性偿还延期还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申请人员可到所属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实行现场受理、现场答复,也可通过网上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征信部门 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