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数量大、分布广、信用记录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的影响冲击更为明显,需要宏观政策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引导融资担保、信贷等金融资源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渡过暂时难关、恢复健康发展的融资需求。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该通知进行了解读。

财政支持力度空前:

担保费率补贴最高上浮50%

着眼于回应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关切,营造良好的融资生态,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可得性,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通知传递出利好: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财政支持力度空前。

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表示,省财政通过落实担保费补贴,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自觉降费让利。一方面,对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最高给予1%的担保费补贴。其中,担保对象为粮油生猪及“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担保业务,财政补贴比例最高可上浮50%。另一方面,对服务范围和担保规模符合相关标准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财政最高给予1.5%的担保费补助和1%的担保业务奖补,确保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此外,对“小微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省财政对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支持担保机构免收小微企业担保费,实现见贷即担、应担尽担。

担保业务风险有补偿:

比例最高上浮至70%

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如何引导担保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小支农?为此,通知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完善明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纾困。

通知明确,实施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省财政出资设立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和夯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银行等多方风险共担机制。”徐洪林介绍说,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参与风险分担的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60%给予补偿。其中,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增长较快、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担保业务,资金池补偿比例从60%上浮至最高70%。

尽职免责机制更完善:

相关工作指引正在制定

“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2022年,力争带动优惠贷款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通知明确这样的目标。如何确保目标实现?我省将不断优化监管评价,逐步解除其“不愿担、不敢担”的后顾之忧,帮助融资担保机构“轻装上阵”。

接下来,我省还将有哪些动作?“制定具体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修订完善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切实有效保障通知中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徐洪林说。

为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各部门正协同发力。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王海龙介绍说,近期,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苏省商业银行‘四贷’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商业银行用好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大力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实现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降价和质优。

关键词: 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 普惠金融 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