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文明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出十大措施,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和大众传播,讲好残疾人故事,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三是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四是实施党员帮扶残疾人行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五是深化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打造一支常驻残疾人身边的志愿者队伍;六是整合凝聚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行动;七是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活动需求;八是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九是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扩宽就业渠道;十是展壮乡残疾人风采,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形象。
据悉,这是我区首次对扶残助残行动进行制度化、常态化安排,将扶残助残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有利于社会公众将扶残助残意识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