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济源“首付分期”楼市新政,发布一天就删了

楼市政策再现一日游。

6月29日,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在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通知》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为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但最长不宜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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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策中提及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使得济源市成为全国首提允许首付分期政策的城市。

不过,6月30日,澎湃新闻再次打开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号发现,上述政策已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咨询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于政策为何显示删除以及后续是否会出台新政,其内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按照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为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但最长不宜超过一年。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现需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到,济源市政策最大的亮点是,济源在全国首提允许首付分期政策。过去对于首付分期的规定,更多是房企资金内部进行的,某种程度上是走在了监管的边缘线。而现在政府层面明确这一操作,实际上是摆正了首付分期的功能和角色。从吸引购房者入市的角度看,降低首付比例、允许“一人购房全家帮”、“首付分期”等做法,本身有可取之处,也是降低购房者入市成本的最直接有效做法,对于激活房地产市场行情也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济源市发布的《通知》还提到,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贷款利率。个人房贷在2023年5月31日前,出现房贷断供现象的,可以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一年,银行暂不申请法院对断供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银行已申请执行的,法院征得银行同意后,暂不采取拍卖、变卖的处置措施。房贷断供行为不纳入个人征信范围。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显示,非济源籍外来务工人员在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济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按照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和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按照20%执行,农村土地划拨性质的自建房暂不计入家庭总房产套数。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单方最高可贷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在综合考虑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还款能力、房屋总价款等因素的前提下,具体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原有方式计算。

关键词: 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