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深市上市公司奥特佳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11天前也即7月14日晚发布的《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该公司半年度的业绩因此由原来预告的4000万元至6000万元修正为预亏1500万元至3000万元。公司业绩由预盈变为预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此,投资者称该公司“太不靠谱”。
该公司的业绩预告也确实是“太不靠谱”。毕竟该公司之前的业绩预告就是7月14日晚间发布的,仅仅只隔了11天就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毕竟到7月14日,上市公司上半年的业绩基本上都可以浮出水面了。所以这个时候发布的业绩预告,准确率应该是很高的了。没想到仍然还是出现了较大的偏差,11天之后就被修正了,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该公司完全是在把业绩预告当成了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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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不靠谱”的是,7月14日晚的业绩预告与7月25日晚的修正公告,完全出现方向性的错误。7月14日晚的业绩预告是业绩预盈,预告盈利4000万元至6000万元,但7月25日晚的修正公告是业绩预亏,预亏1500万元至3000万元。即便是玩儿戏也没这么不负责的。
更让投资者觉得该公司“不靠谱”的是,该公司的业绩预告“变脸”,原因居然是由于财务人员账务处理的错误造成的,所以公司方面直接将原因归结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
具体的事宜是,奥特佳误将应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的子公司7467万元股权转让收益,计入当期公司非经常性收益科目,导致业绩预告的净利润及相关数据被高估。按会计准则要求修正后,奥特佳预计2022年半年度净利润区间,应较前次预计金额扣除7467万元。这确实是一个账务处理问题,该公司将业绩预告“变脸”的责任归结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头上并没有错。
但让投资者觉得“不靠谱”的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怎么连最基本的一些账务处理也搞不清楚呢?这“财务部门负责人”是怎么当的呢?难道真的就是“白吃饭”的?若如此,上市公司还要这样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干嘛?难道就是为了一而再地制造这种错误的?毕竟对于奥特佳公司来说,这种错误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实际上差不多就在3个月之前,该公司同样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那就是该公司2021年的年报数据与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为此,奥特佳6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今年1月29日,奥特佳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500万元至9000万元。到了4月15日,奥特佳披露业绩快报称,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约亏损1.39亿元。而4月30日,奥特佳发布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约亏损1.34亿元。该公司的实际亏损大大超过了业绩预告的亏损,但该公司却并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修正。
在深交所下发监管函之后,6月28日,奥特佳又对2021年年报进行了更正。具体来看,奥特佳在编制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个别子公司将本应计入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误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而未计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178,541,191.53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少计178,541,191.53元。
基于上述相同原因,奥特佳在编制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时,个别子公司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核算,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附注本期增加和本期减少,同时少计178,541,191.53 元。奥特佳对此进行了追溯更正。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却连“做账”这种最基础的事情都一再犯错,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素质真的有些“不靠谱”。这显然不是公司层面“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错误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公司财务部门立即自查整改,同时责令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做深刻书面检讨”就可以完事的。该撤职的必须要撤职,该走人的必须要走人。不能放任该公司的业绩预告因为财务人员的做账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变脸。
作为监管部门来说,也不应对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脸听之任之。业绩预告的目的是增加上市公司信披的透明度与及时性,方便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但业绩预告变脸,让业绩预告成了一个陷阱,此举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这是绝对不应允许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脸的监管,将业绩预告变脸视为发布虚假信息来处理,对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让上市公司因此重视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