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冠已被纳入乙类乙管,届时人们的出行不再受任何限制,但大家关注的是是否医保报销,目前新冠乙类乙管后医保报销新政将出,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新冠医保全部报销吗?

一、新冠乙类乙管后医保报销新政将出!各地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1、湖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氯芬黄敏片、复方福尔可定糖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氨咖黄敏胶囊、众生片、银花感冒颗粒、炎可宁片、雪梨止咳糖浆、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肺颗粒、小儿解惑颗粒、消炎退热颗粒、午时茶颗粒”等36种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2、安徽

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安徽新冠感染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3.云南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报销比例50%左右,自然年度报销额度在500元左右,具体按参保地区政策执行。

(2)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已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根据不同医院级别实行差异化报销。以昆明地区为例,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元、报销6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元、报销5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元、报销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自然年度门诊报销费用超过6000元的,按照住院待遇报销。目前还没有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付。

4、辽宁沈阳

沈阳市医保局将卫健部门确认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参保患者发热就诊时签约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且免收诊查费。对主要诊断为各类肺炎及其他诊断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且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免收住院起付费用。市医保经办部门按照现有医保付费方式和标准先行结算,超支部分按总体不低于项目付费的标准给予补偿。

5、四川成都

住院床位加床纳入医保报销,在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对超负荷收治住院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住院床位加床行为,视为正常床位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跨院调剂使用的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调剂使用的退热、镇痛等功能的中药类医院制剂优先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跨统筹地区调剂使用的中药类医院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前预拨医疗机构救治费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医保月均支付额2个月的标准,在2023年1月5日前将预付金全面拨付到位。

二、新冠医保全部报销吗?

不是,只报销一部分,比如安徽是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安徽新冠感染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具体报销比率以当地官方发布的政策为准。

总结:新冠乙类乙管后医保报销新政将出,目前云南、安徽、成都等地已出台报销政策,但新冠医保不是全部报销的,只报销一部分,具体报销比率以当地官方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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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保报销 医疗机构 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