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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男子马某在担任公司出纳7年期间,侵占公司财产高达1600余万元。如此庞大的资金,为何公司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发现呢?原来,马某高校毕业就入职该公司,公司出于信任,所有的账户、U盾都交给马某管理,银行账户的密码也只有其一人知道。马某一人即可直接使用公司账户上的钱款,不需要经过他人审批。虽然每年年底公司的会计都会对账,但马某通过找人制作假的对账单,安全过关了一年又一年。
据马某交代:“刚开始挪用公司钱款的时候,只是想购买游戏装备,后来挪用的钱也越来越多,于是我就摆烂了,索性继续挪用公司的钱供自己挥霍,被公司发现了再说。”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