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公示了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那么具体有哪些地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公示名单

(一)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

2.四川省都江堰灌区

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大型灌区

4.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平原灌区

5.甘肃省石羊河流域红崖山等灌区(涉及凉州区、民勤县、永昌县)

6.山西省大同市册田等灌区(涉及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

(二)整地市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山东省德州市

2.江苏省无锡市

3.江苏省南通市

4.河北省保定市

5.安徽省滁州市

6.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三)整县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3.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4.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5.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6.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7.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

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二、高标准建设农田是什么

所谓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可以达到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等特征的农田。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目前全国共划分七个区域,分别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国家耕地为19.14亿亩,而其中高标准农田截止2022年已经建成12亿亩,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将在2023年之前在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上就是有关高标准建设农田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