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公示了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那么具体有哪些地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公示名单
(一)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
2.四川省都江堰灌区
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大型灌区
4.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平原灌区
5.甘肃省石羊河流域红崖山等灌区(涉及凉州区、民勤县、永昌县)
6.山西省大同市册田等灌区(涉及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
(二)整地市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山东省德州市
2.江苏省无锡市
3.江苏省南通市
4.河北省保定市
5.安徽省滁州市
6.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三)整县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3.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4.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5.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6.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7.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
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二、高标准建设农田是什么
所谓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可以达到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等特征的农田。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目前全国共划分七个区域,分别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国家耕地为19.14亿亩,而其中高标准农田截止2022年已经建成12亿亩,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将在2023年之前在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上就是有关高标准建设农田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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