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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微信等社交媒体成了不少金融行业销售“获客”的黄金平台,几条似是而非的“专业建议”或许就能带来新的开户量。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当建议或许不仅会“坑”了客户,还会“坑”了自己与公司。
3月23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2则罚单,披露了一起违规用个人微信提供交易建议的案例。
根据罚单披露,西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期货)工作人员、期货从业人员罗义勇,在不符合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制度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私自通过个人微信向交易者提供期货交易建议与指导,以此引导交易者到西南期货开立期货账户。
在提供交易建议过程中,罗义勇对期货品种价格涨跌和期货市场走势作出确定性判断,但未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
而西南期货在知悉相关情况后,有关处理不符合《西南期货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合规管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同时,公司未按照《西南期货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合规管理全面性原则的要求,针对员工使用个人微信等自媒体工具开展客户服务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流程,未能有效监测并防范员工在客户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风险问题,未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重庆证监局认为,罗义勇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下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庆证监局决定对罗义勇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西南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重庆证监局表示,西南期货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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