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城市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城市繁荣的体现。地铁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周边地区征收,征收就会涉及到补偿,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历城段)这个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出台!看看你那里涉及没?

一、征收范围


(相关资料图)

山大南路站(东至工业南路,西至二环东路,南至济南长途汽车东站,北至东环国际广场)、茂岭山路站(东至七里河路,西至山东振鲁建业有限公司,南至工业南路,北至山东济南中外运有限公司)。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房屋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72户,房屋面积约0.44万平方米;非住宅5户(以最终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55万平方米。

二、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补偿

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46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以下简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按建筑面积46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实行异地安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补偿价值安置相当的房屋。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存在差价的,应当结清房屋差价款。

被征收人在同一征收项目内有2套及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按照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相关规定予以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标准

1、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2、临时安置费: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因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为现房,选择产权调换的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3、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4、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货币补偿。

四、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之日(含已签订临时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被征收人)起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3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超出5日但不超出8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2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超出8日但不超出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1万元搬迁奖励费。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2.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五、货币补偿奖励费

1.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签约期限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时,货币补偿奖励金额按照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补偿价值结合上述时间节点进行计算。

2.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六、补助

1.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按照选房配档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房屋的,增加的公用分摊面积予以免交差价款。

2.安置房按普通商品房标准装修的,自安置房交房之日当月起,房屋征收部门可按照每月临时安置费的标准,发放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以上是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历城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相关介绍,涉及的住宅72户,高层住宅10套,涉及到的朋友一定要仔细看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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