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在有的地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的经营主体是有补贴的。那么,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相关资料图)
一、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
1、什邡市
根据《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
(1)补贴对象
在我市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收集利用的秸秆类型主要针对水稻、玉米、油菜、小麦。
(2)补贴内容
补贴范围: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储存、利用)所需农机、设备等。所有补贴内容必须于项目申报成功后才能实施。购买的农机、设备须具备正式税务发票。
(3)补贴标准
每户财政补助资金在5-25万元之间。
(4)补贴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2、来宾市兴宾区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工作方案》(兴政办函〔2023〕21号):
(1)补贴对象
兴宾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收储利用甘蔗秸秆(蔗叶)、水稻、玉米(不带包)、桑树等的收储主体。
(2)补贴条件
收储主体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收储利用甘蔗秸秆(蔗叶)总量≥1000吨,收储利用水稻、玉米(不带包)、桑树等秸秆总量≥100吨,合法安装有地磅,有收储场地、设备设施等。
(3)补贴标准
根据秸秆类型分为2项补贴,分别是收储甘蔗秸秆(蔗叶)补贴和收储利用水稻、玉米(不带包)、桑树等秸秆补贴。
①收储利用甘蔗秸秆(蔗叶)补贴4.56万吨,补贴标准为50元/吨,原则上青储不在补贴范围内。
②收储利用水稻、玉米(不带包)、桑树等秸秆补贴1.25万吨,补贴标准为80元/吨,此项补贴到2023年11月30日止,补贴资金如有结余,则结余部分资金可调节到甘蔗秸秆补贴。
以上是小编对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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