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粮油生产稳定发展,在有些地方,对于规模种植粮油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补贴。那么,2023年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台州市路桥区2023年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

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23〕11号):


【资料图】

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补贴41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430元/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各补贴200元/亩,油菜补贴190元/亩。

在符合规模粮油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对开展“油稻稻”或“麦稻稻”连作的,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补贴300元/亩。

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300元/亩;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150元/亩。

二、金华市婺城区2023年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婺城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婺区农〔2023〕26号):

1、规模种粮补贴

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补贴350元(落实省级补助120元、市级补助215元)。

2、油菜籽规模种植补贴

对当年收获油菜籽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补贴。

三、龙岩市2023年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的九条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4号):

1、安排资金300万元,引导粮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耕地规模种植粮油。对流转耕地200亩以上种粮的,给予补助100元/亩(按流转耕地面积计)。对流转耕地30亩以上种植双季稻或再生稻的,给予补助100元/亩(双季稻按复种面积计,再生稻按头季稻加再生季成功面积计)。对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给予补助100元/亩(按复种面积计)。对流转耕地50亩以上种植油菜的,给予补助100元/亩(有资金扶持的文旅项目或无油菜籽收成的除外)。

2、安排资金100万元,对“供销农场”全流程托管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种植水稻的,给予补助100元/亩。

3、安排资金450万元,引导撂荒耕地集中连片复垦种植粮油。对新复垦撂荒地种植粮油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种植户(粮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补助400元/亩;对2022年度复垦撂荒地种粮且在2023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给予补助100元/亩。

综上可知,规模粮油种植面积要达到一定数量才有补贴,有20亩以上、30亩以上、50亩以上、200亩以上,补贴标准100元-400元/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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