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购房补贴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关系到个人的权益。近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徐州市主城区被征收人购房补贴卡安置暂行办法》,明确了购房补贴卡定义、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注意事项等,下面一起来看看。
(相关资料图)
一、什么是购房补贴卡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住房等)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购房补贴卡》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二、购房补贴卡的内容
购房补贴卡的内容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名称、征收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账户、联系方式、购房卡金额、使用期限等。购房补贴卡一式三份(附表),区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购房补贴卡哪些人可使用?
购房补贴卡原则上本人使用,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与其以共有产权的方式使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信息须与购房补贴卡使用人信息一致。被征收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持有多张购房补贴卡,补贴金额可以并用,也可选择分别使用。
四、购房补贴卡期限
购房补贴卡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未购买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则视为放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卡自动失效、作废。
五、被征收人在使用购房补贴卡注意事项
1、购房补贴卡只能用于被征收人和其家庭成员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能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等。
2、购房补贴卡遗失的,被征收人持身份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丢失登报声明等材料向区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收部门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核实,对核实无误的,5日内予以补发。补发的购房补贴卡效力与原遗失购房补贴卡一致。
3、被征收人因特殊原因确需退房的,须到区征收部门将实际享受的购房补贴退回且所购买的住宅房屋解锁后,再予办理退房手续。
注意,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徐州市主城区范围内(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不含经开区、港务区)新实施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有效期至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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