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梅县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实施办法》(梅县区府办〔2023〕4号),对全区18个镇(高管会)所有行政村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推进农房风貌整治提升的,有奖补。那么,2023梅县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奖补标准多少?如何申报?


(相关资料图)

一、2023梅县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奖补标准

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补,原则上一栋建筑综合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具体如下:

1、传统客家民居

(1)陶瓷瓦屋面:奖补标准为80元/㎡,含陶瓷瓦、桁条、桷板、飘峰板和人工工资等。

(2)老瓦屋面:奖补标准为160元/㎡,含老土窑瓦、桁条、桷板、飘峰板和人工工资等。

(3)钢结构树脂瓦屋面:奖补标准为60元/㎡,含树脂瓦、瓦栋、封边、瓦口、钢材和人工工资等。

(4)墙面批灰刮白:奖补标准为50元/㎡,水泥砂桨打底、腻子灰刮白。

2、农村自建房(近现代建筑)

(1)屋顶:奖补标准为100元/㎡。

(2)半坡屋面:奖补标准为80元/㎡。

(3)墙面批灰刮白:奖补标准为50元/㎡,水泥砂桨打底、腻子灰刮白。

二、梅县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奖补申报

申报流程为:村民申报→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区级备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

1、村民申报。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奖补由村民向村委会进行申报。

2、村级初审。在镇、村以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统一管理指导下,村委会对村民申报的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完成时间节点等进行初步审核,经镇驻村负责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及村干部实地核实并签字确定后,以村为单位,报送各镇(高管会)汇总审核。

3、镇级审核。镇政府按有关政策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奖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库。

4、区级备案。镇级完成审核后,统一上报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

5、组织实施。经区级备案登记后,各镇、村委会组织开展农村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建设。

6、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由各行政村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收集整理报账资料,各镇(高管会)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签名盖章确定,经镇级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奖补金额在所在镇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才能确认通过验收。

7、资金拨付。由各镇(高管会)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奖补资金,再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统一授权到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区农业农村局拨付到相关镇(高管会),最后由相关镇(高管会)将奖补资金拨付给申报主体。

总结:2023梅县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奖补标准在50元/㎡-160元/㎡之间,申报流程按照村民申报→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区级备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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