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上建造住房并享有使用的权利。那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的条件介绍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的条件
1、农村户籍要求
通常只有农村户籍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是在农村土地上有合法住所的农村居民。
2、合法土地权益
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权益,例如通过继承、赠与、划拨或购买等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
3、婚姻状况
对于已婚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以及与配偶的共同申请意愿。未婚或离异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4、年龄要求
通常申请人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具体年龄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5、建房计划和用途
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拟建房屋的计划和设计,并明确宅基地的使用用途为住宅。
6、宅基地规划管理要求
申请人需符合当地宅基地规划管理要求,如建房面积限制、距离要求等。
7、相关手续和费用
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可能需要提交申请表格、土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性参考,具体的申请条件还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核实。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申请条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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