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资格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集体成员身份,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权利。那什么是宅基地的“资格权”?哪些人有权享有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的“资格权”?
【资料图】
宅基地的“资格权”是一种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外村人、城里人通常都没有。而这种权利的作用就在于其是村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保障、“提货证”。靠它,宅基地使用权所对应的利益就能被提出来。
二、哪些人有权享有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
(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本区农业户口,且户口、生产生活在本村的人员;
(二)属本市农业户口,且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
(三)属本市农业户口,且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人员。
此外,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外出务工、服兵役、就学、服刑等非永久性离开,其宅基地资格权应当得以保留。
新规指出,宅基地资格权主要依据“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本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审核认定,有成员权即有资格权,反之则没有资格权。
根据新规的具体表述我们不难看出,其他村的“外嫁女”“入赘男”都是确定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在这一问题上,本就不应有多大的争议,上海市的改革试点规范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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