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补贴协定》将在超过三分之二的WTO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2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世贸组织(WTO)总干事伊维拉递交了中国对WTO《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标志着中方已经完成接受《渔业补贴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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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补贴协定》是WTO第一份主要旨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定,于2022年6月17日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上达成。

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渔业补贴协定》将在超过三分之二的WTO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中国正式接受WTO《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

伊维拉表示:“我很高兴欢迎中国正式接受《渔业补贴协定》。作为世界海洋鱼类捕捞的领先者,中国对执行该协议的支持对于维护海洋、粮食安全和生计的多边努力至关重要。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遏制有害的渔业补贴,我们可以共同开辟一条道路,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财富和机会。”

《渔业补贴协定》是WTO自1995年成立以来达成的第二个多边协议,也是WTO第一个旨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议。是增强所有成员对多边主义信心的重要协议。该协议制定了新的具有约束力的多边规则,以遏制有害补贴。

各方成员认为,有害补贴是世界渔业资源普遍枯竭的关键因素。该协议承认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并设立基金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帮助其履行义务。该协议禁止支持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捞,禁止支持过度捕捞种群的捕捞,并终止对不受管制的公海捕捞的补贴。

根据WTO方面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球各国政府每年发放的渔业补贴约达350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用于商业捕捞。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估计,全球三分之一的鱼类种群被过度捕捞,渔业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也威胁着低收入地区渔民的生计。《渔业补贴协定》将为全球渔业制定新规则,并限制导致全球渔业资源枯竭的政府补贴。

具体而言,协定涉及12个条款,包括范围、作用对象、特殊与差别待遇以及实施与运用等内容,其中对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活动的补贴条款是这次协定的核心成果,而关于过度捕捞的补贴条款,还需要后续谈判。

简单而言,渔业产品主要分为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前者包括海洋捕捞、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渔业工程等,后者包括淡水鱼的养殖,捕捞的比例已经很小。

该协定在第1条范围明确指出:“专向性的对海洋野生捕捞和海上与捕捞有关的活动的补贴,水产养殖和内陆渔业排除在本协定范围之外。”

中方将以积极和建设性态度参与渔业补贴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据悉,成员们还在MC12上同意继续就悬而未决的问题进行谈判,以期在2024年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MC13)上提出建议,以提出进一步加强协议纪律的附加条款。

据商务部消息,6月27日,王文涛在天津会见WTO总干事伊维拉。

王文涛表示,中方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愿与各方一道,努力推动WTO第13届部长级会议取得务实成果。中方将全面深入参与WTO改革谈判,推动WTO在全球经济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王文涛强调,中方在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各方不断提供发展机遇,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方将以积极和建设性态度参与渔业补贴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毕业平稳过渡。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方将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自主务实处理特殊和差别待遇,承担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相符的义务。

伊维拉赞赏中方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高度评价中方在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等议题谈判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希望中方为推动WTO改革、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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