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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那土地流转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官方最新消息: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
一、土地流转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
土地流转是自愿的。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采取协商、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行流转土地。并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官方最新消息: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政改发〔202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为防止个别地方简单推动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损害农民利益,《指导意见》明确,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必须坚守“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工作底线,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合理分配收益、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等政策要求和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探索路径、规范履行工作程序等工作要求,为做好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了一道“保险”。
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应由农民说了算,让农民自主讨论决定搞不搞、怎么搞、如何经营耕种等重大问题。对此,《指导意见》既明确了原则性要求,也规定了具体程序。一是尊重农民意愿。各地组织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多“示范引导”,少“整齐划一”,坚决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二是不能打乱重分。要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坚决防止借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之机搞打乱重分,这是我们土地承包政策的底线,不能触碰。三是规范工作程序。拟开展试点的村组,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试点。凡是涉及承包农户的事项,均要做到政策解读到户、征询意愿到户、信息核实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保证程序合规、农户认可。
总得来说,土地流转是自愿的,为防止个别地方简单推动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损害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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