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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浙江国祥IPO事件,上交所正在进行核查当中,目前尚无结论。
央广资本眼获悉,东方证券“入股发行人”及相关私募产品等问题已列入核查范围。
有知情人士透露,东方证券直投子公司入股发行人、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国祥控股投资东方证券相关私募产品等事宜,也被列入核查范围将进行一一核查。
作为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在此事件当中被质疑有故意推高发行定价的嫌疑,除了带来高额保荐承销费用收入,东方证券及其关联方在浙江国祥IPO的入股亦有更高的溢价(10月11日,央广资本眼发表《浙江国祥IPO暂停东方证券1.8亿承销费成悬念新股发行“三高”圈钱之弊再引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证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投资基金东证汉德,于2018年10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浙江国祥控股有限公司、绍兴博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取得了浙江国祥的股份。
发行文件显示,东证汉德持有浙江国祥 287.4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74%,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证汉德11.11%出资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国祥控股分别持有东证周德、东证唐德、东证夏德、东证合创16.34%、14.71%、4.44%和12.51%的出资份额,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证周德、东证唐德、东证夏德、东证合创15.03%、19.12%、18.89%和 19.99%的出资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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